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爱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6********0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426民特89号
案号
(2021)闽0426执2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尤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王祥塔与申请人梁爱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3月15日经尤溪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潘友言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梁爱民确认尚欠王祥塔借款本金50,000元以及该款自2017年2月1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二、梁爱民自愿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王祥塔借款本金50,000元,王祥塔则自愿放弃全案利息;三、若梁爱民未能按上述约定第二项履行还款义务,则王祥塔有权按上述约定第一项就梁爱民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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