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顺顺天康达门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4********U15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 0403 民初 1234 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2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创亿钢化玻璃厂与被告安顺顺天康达门窗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双方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二、被告安顺顺天康达门窗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创亿钢化玻璃厂货款 183702 元、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共计 208000 元。三、被告安顺顺天康达门窗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款项共计 208000 元分期向原告偿还,2021 年 6 月 4 日前支付 180000元(该款由被告打入本院账户,待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后才能领取该款项),尾款 28000 元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四、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创亿钢化玻璃厂于 2021 年 6 月 7日前解除对三被告的银行账户及车辆等财产的解封和解冻等所有保全措施。五、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创亿钢化玻璃厂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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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00MA6HNAU15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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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