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念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3********0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1)全刑初字第251号 |
案号 |
(2021)桂0324执恢2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何念开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9月4日起至2005年9月3日止。)二、被告人何念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蒋利玲、颜玉双对被害人苏斗祥死亡补偿费58340元、丧葬费15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992元,共计64832元。款限在本判处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