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念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923********0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01)全刑初字第251号
案号
(2021)桂0324执恢2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何念开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9月4日起至2005年9月3日止。)二、被告人何念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蒋利玲、颜玉双对被害人苏斗祥死亡补偿费58340元、丧葬费15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992元,共计64832元。款限在本判处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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