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2********4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2437号 |
案号 |
(2021)甘1123执恢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包建华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给付原告货款521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