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英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18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3民初2563号 |
案号 |
(2021)闽0623执2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朱志杰、陈丽萍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00000元及截止2020年2月7日的利息98003.68,合计598003.68元;并支付从2020年2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2、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朱天瑟、薛英仔提供的址在漳浦县绥安镇东门新村58号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浦国用(2003)字第06247号,房产证号为浦房权证(2007)字第01123号)房产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享有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3、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