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 0521 民初 482 号
案号
(2021)黔0521执26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父母遗产被征用所获征收补偿款 602902.25 元,由黎勇、黎凯、黎德洪共同支付原告黎德惠、黎萍 160000.00 元,其中黎勇当庭支付原告黎德惠、黎萍 54000.00 元(当庭通过彭良勇的微信向黎德惠的微信转账支付),被告黎德洪当庭支付原告黎德惠、黎萍 53000.00 元(当庭现金支付),黎凯支付黎萍、黎德惠 53000.00 元(支付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0 日前)。其余已由被告黎勇、黎凯、黎德洪分割的部分按三被告之前的分割处理,原告黎萍、黎德惠放弃分割该部分的权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24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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