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7********0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1002民初838号
案号
(2021)甘1002执29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焦泽偿还原告刘博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自2014年10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焦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10-15
发布时间
2021-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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