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劳艳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12********006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2民初1852号
案号
(2021)粤0112执10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粤0112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周锦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广东广物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差额2220000元;二、被告周锦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广东广物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6000元;三、被告周锦泽、周铿龙、劳艳萍、黄秀华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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