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4********6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1民初14048号
案号
(2021)鲁0281执29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胜于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宗昌返还首付款200000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二、被告青岛胜于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宗昌支付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薛伟对被告青岛胜于蓝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三、驳回徐宗昌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