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阳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02********09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02刑初40号 |
案号 |
(2021)鲁0902执2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徐拓罚金十一万元、赵忠银九万元(已缴纳八万元,剩余款一万元)、杨冬梅罚金四万元、韦丽罚金三万元、曹阳花罚金儿万元。2、责令被告人徐拓连带退赔各集资参与人与人其所经受吸收存款本金2817万元;责令被告人赵忠银连带退赔各集资参与人与人其所经受吸收存款本金人民币2865.5万元;被告人杨冬梅对其所经受吸收存款本金609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人韦丽对其所经受吸收存款本金46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人曹阳花对其所经受吸收存款本金224.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各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按比例依法返还各集资参与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