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3********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081民初1276号
案号
(2021)桂1081执7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凌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靖西市益佳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石料款77,790元及逾期利息28,198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之后利息以石料款77,79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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