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静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2********6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30民特449号 |
案号 |
(2021)黔0330执3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被执行人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人民币235000.00元,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21年1月21日起、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债务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二、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21年5月1日起、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债务偿还完毕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