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吉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281********0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281刑初234号 |
案号 |
(2021)辽0281执2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姜吉庆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