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阳山宝树路桥工程结构件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73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823民初1132号
案号
(2019)粤1823执恢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阳山宝树路桥工程结构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梁庆龙、麦继敏779775.9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779775.9元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被告谢进贤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7-02
发布时间
2019-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谢进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23557303471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阳山县城南开发区107国道旁(大进石粉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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