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阎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82********3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782民初63号
案号
(2021)辽0782执10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镇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贺荣威为被告阎梅垫付购车款22737.06元,原告贺荣威使用被告阎梅所有本田轿车(辽g1m020)至2021年3月共计22个月,上述垫付购车款和车辆使用费用折抵后,被告阎梅自愿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贺荣威垫付购车款1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7-08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