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会市万乐福百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0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284民初2485号 |
案号 |
(2021)粤1284执2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四会市万乐福百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肇庆市端州区创景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6418.05元,并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以货款76418.05为本金按照月利率1%支付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18元,减半收取计1159元,由被告四会市万乐福百货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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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小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84304009426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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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会市东城区建设路马田市场三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