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1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17)鄂01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代付款3403.75万元和利息、违约金4786233.99元,以及从2016年3月21日起算至代付款付清为止依约计算的利息、违约金;二、被告随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4万元;三、被告湖北同星农业有限公司、杨生洪对上述第一、二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4-19 |
发布时间 |
2017-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鲁仕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777551290B |
登记机关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