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凡尔普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1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武侯民初字第335号 |
案号 |
(2015)武侯执字第01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凡尔普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省新都美河线缆厂货款 386 740.5元,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时止。 如果被告成都凡尔普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 535元,公告费260元,共计7 795元,由被告成都凡尔普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5-03-25 |
发布时间 |
2015-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永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中苑巷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