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康市倪杰电子商务商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DB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84民初3708号 |
案号 |
(2019)浙0784执49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永康市倪杰电子商务商行、倪雄杰归还申请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标的30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息及律师代理费3000元,由被执行人永康市江南林赵云玉器店、林赵云、郑美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计付利息详见判决书主文;(2)支付执行费4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20-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浙0784执49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倪雄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30784MA2DBR7N90 |
登记机关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丽州中路20号二楼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