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宣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45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宣中民一初字第00135号
案号
(2015)宣中执字第00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宣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杜权151万元; 二、如被告宣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原告杜权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杜权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四、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20190元,减半收取10095元,由原告杜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4-12-16
发布时间
2016-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德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2554582671C
登记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宣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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