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二牛所口镇敖汉窝堡村民委员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101********08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3民初30号 |
案号 |
(2019)辽0123执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康平县二牛所口镇敖汉窝堡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桂兰失地补偿款26,400元。案件受理费460元,减半收取计230元,由被告康平县二牛所口镇敖汉窝堡村民委员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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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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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210123ME0012088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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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