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银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莱城商初字第177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鲁1202执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银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原告孟凤美欠款1994650.80元及利息(自2015年11月3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75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7752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1-11 |
发布时间 |
2016-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建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2007275572211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