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梅亿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9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828民初1561号、(2016)鲁08民终4444号
案号
(2017)鲁0828执3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金乡县人民法院(2016)鲁0828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变更金乡县人民法院(2016)鲁0828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山东梅亿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返还上诉人人胡万升定金240000元,加盟保证金8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山东梅亿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有限公司均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2-27
发布时间
2017-08-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肖忠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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