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格尔木通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7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63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鲁0683执1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史俊国、杨秀玲共同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借款本金1023987.34元及利息112759.09元,共计1136746.43元及自2016年10月22日起及1023987.34元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山东白玉石业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通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明皋、解海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21 |
发布时间 |
2019-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2801757439971X |
登记机关 |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格尔木市育红街9号4栋2单元2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