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明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497****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台民初字第710号 | 
| 案号 | (2015)台执字第00158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明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所欠租金88463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按日万分之七,自2014年1月16日起,计至被告还清所欠租金之日止)。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3元,由被告成都明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福建 | 
| 立案日期 | 2015-01-04 | 
| 发布时间 | 2015-03-26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何法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七道堰街11号1幢1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