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庆云环宇生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4********56X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026民初1573号
案号
(2018)冀1026执14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庆云环宇生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河北长荣化工有限公司预付货款456890元,并赔偿原告河北长荣化工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该损失以45689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525%,自2018年1月1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53元,减半收取计4076.5元,由被告庆云环宇生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交纳,待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将该款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8-21
发布时间
2018-09-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367054156X2
登记机关
庆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经济开发区渤海路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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