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96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铁县民二初字第00097号
案号
(2019)辽1221执恢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铁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货款本金共计人民币299 893.00元;并从2014年8月7日起至被告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299 893.00元的逾期利息; 二、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 000.00元; 三、驳回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诉讼费8140.00元由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如下: 一、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货款本金共计人民币299 893.00元;并从2014年8月7日起至被告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299 893.00元的逾期利息; 二、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 000.00元; 三、驳回原告沈阳辽沈塑料异型材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诉讼费8140.00元由被告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铁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4-29
发布时间
2019-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尹晓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719652042Y
登记机关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乡天龙药业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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