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大开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64X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2民初5197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19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u0026quot;被告沈阳市大开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田宇本金58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08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4928元,均由被告沈阳市大开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u0026quot;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时间 |
2019-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镇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11776264X2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