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1民初1480号 |
案号 |
(2020)豫0721执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树根欠陶明武借款本金550万元及利息12441元,从2019年9月份开始,每半月向陶明武还款458000元,直到还清为止。如果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树根不能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陶明武可就剩余欠款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且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树根仍应向陶明武支付利息,利息以剩余欠款本金为基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倍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387元减半收取25194元、保全费5000元由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树根承担,于2019年9月底付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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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树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1660937376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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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县朗公庙镇恒宇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