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莱芜市苍龙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华鑫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202民初3881号 |
案号 |
(2019)鲁0116执2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市龙峡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山东华岳煤矿装备有限公司租赁费1184688.49元(自2017年9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莱芜市苍龙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华鑫煤矿、莱芜市苍龙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山东华岳煤矿装备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1580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0807元,由苍龙峡旅游公司、华鑫煤矿、龙峡商贸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20-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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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亓青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46559580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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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办事处劝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