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中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27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0107民初853号
案号
(2017)川0107执45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四川中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白晶、周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四川甲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74147元; 二、被告四川中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白晶、周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甲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利息51066元及之后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为:以本金274147元为基数,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78元,公告费260元和后续因送达本裁判文书产生的公告费均由被告四川中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白晶、周忠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08-02
发布时间
2017-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白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7层7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