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盈海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寒民三初字第62号 |
案号 |
(2016)鲁0703执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寒亭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盈海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梁信德借款本金481946.04元,支付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12月8日期间的尚欠利息35250.90元,并支付其余借款利息(按本金481946.0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2014年12月8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1-13 |
发布时间 |
2016-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洪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3776345962H |
登记机关 |
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镇运河北路1号楼3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