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盈海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63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寒民三初字第62号
案号
(2016)鲁0703执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寒亭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山东盈海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梁信德借款本金481946.04元,支付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12月8日期间的尚欠利息35250.90元,并支付其余借款利息(按本金481946.0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2014年12月8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1-13
发布时间
2016-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洪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3776345962H
登记机关
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镇运河北路1号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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