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社旗县晋祥明胶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67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年宛龙高民初字第00503号
案号
(2016)豫1303执9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李金林、社旗县晋祥明胶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曾磊借款190万元,并自2014年6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李金林、社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6-06-16
发布时间
2016-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军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27MA4048KH41
登记机关
南阳市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社旗县晋庄镇街南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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