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社旗县晋祥明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74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年宛龙高民初字第00503号 |
案号 |
(2016)豫1303执9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李金林、社旗县晋祥明胶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曾磊借款190万元,并自2014年6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李金林、社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6-16 |
发布时间 |
2016-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27MA4048KH41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社旗县晋庄镇街南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