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夏友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43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石惠民初字第123号
案号
(2015)石惠执字第01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宁夏友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宁夏宁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益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郑安育劳务费8419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4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504元,由被告宁夏友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宁夏宁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益波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5-10-26
发布时间
2016-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文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庆巷农垦商贸综合楼18号营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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