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自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6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81执29号 |
案号 |
(2019)川0181执恢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万华勇、舒正芳、四川自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白世纪、范巧玲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借款本息合计4274600元; 二、被告万华勇、舒正芳、四川自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白世纪、范巧玲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39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8%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白世纪、范巧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712.0元,减半收取计23,85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856.0元,由三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万华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2669686083R |
登记机关 |
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2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