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02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商初字第8029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鲁0202执1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偿付货款1 321 700元。 二、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偿付违约金286 791元(截至2015年5月11日)及自2015年5月1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违约金(依照CC13110034CCX号《买卖合同》约定,自每期价款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0%计算)。 三、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偿付律师费76 740元。 四、被告付波、被告付珂贤、被告宫云杰对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付波、被告付珂贤、被告宫云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 276元,由被告昌邑市珂杰纺织有限公司、被告付波、被告付珂贤、被告宫云杰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19 |
发布时间 |
2016-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宫云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6L025362231 |
登记机关 |
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G昌邑市柳疃镇西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