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宣城市丁氏棉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宣中民二初字第00099号 |
案号 |
(2015)宣中执字第000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晓清共欠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7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被告丁晓清分别于2014年12月30日及次年1月30日、2月28日、4月15日前分四次偿还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金各5万元,合计本金20万元,剩余本息于201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 二、被告丁晓清于2014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5万元; 三、被告宣城市丁氏棉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丁晓清追偿; 四、如被告丁晓清、被告宣城市丁氏棉制品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足额给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所有债务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对被告丁晓清、被告宣城市丁氏棉制品有限公司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因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了结; 六、本案案件受理费20730元,减半收取1036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365元,由原告宣城市亚邦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1-21 |
发布时间 |
2016-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晓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0790128374G |
登记机关 |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