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新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沈中民三初字第153号 |
案号 |
(2016)辽01执5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新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借款本金35,371,500.00元; 二、被告沈阳新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借款35,371,500.00元的利息(从2015年11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 一 三、驳回原告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9,776元,由被告沈阳新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9-13 |
发布时间 |
2016-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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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德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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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5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