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双龙泰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1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107民初6252号 |
案号 |
(2019)川0107执1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川双龙泰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陈静借款本金20万元; 二、四川双龙泰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静借款利息327000元(截止2015年9月25日),2015年9月26日起的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10元,由四川双龙泰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发布时间 |
2019-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道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0714129341 |
登记机关 |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9号7层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