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四方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7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683民初5574号
案号
(2019)鲁0683执8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四方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植玉、李培娟借款本金150 000元,款于2018年11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付75 000元。 二、被告山东四方置业有限公司付给原告杨植玉、李培娟借期内利息1 500元及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逾期利息48 000元,款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 三、被告山东四方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杨植玉、李培娟律师代理费8 500元,款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 四、被告山东四方置业有限公司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利息及代理费损失。如未按上述约定的任一期限足额付款,则应给付二原告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 15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及律师代理费17 000元;原告有权对本案应付的全部借款本息、律师代理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 187.25元,减半收取计2 594元,诉讼保全费 1 740.75元,共计4 334.7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3-05
发布时间
2019-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元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5777430974J
登记机关
潍坊市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3699号2号楼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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