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野县福临东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新城民初字第00552号 |
案号 |
(2016)豫1329执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野县福临东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璐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19 |
发布时间 |
2016-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野县汉城路中段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