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第一运输公司第十一运输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77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2民初9172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5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沈阳市第一运输公司第十一运输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于好杰养老保险费79146.37元,及滞纳金9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已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7-12 |
发布时间 |
2019-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和平区河北街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