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顺市天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4********5H9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22民初1280号 |
案号 |
(2019)黔0422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顺市天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龙建宏借款 25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 2500000 元为基数,以年利率 6%计算自 2018 年 6 月 8 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李螺兴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被告安顺市天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龙建宏委托律师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四、驳回原告龙建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0400 元,减半收取 15200 元,由被告安顺市天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李螺兴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天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2MA6DMP5H9A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化处镇水母村2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