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4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683民初4341号 |
案号 |
(2016)鲁0683执34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借款本金8 982 686.3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付款的同时,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截止至2016年7月20日的借款利息232 646.05元,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付。 三、被告李延君、韩文丽对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在抵押权以外的部分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 307元,减半收取38 15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3 154元,均由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均已预交,限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交纳本院38 154元,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5 000元。被告李延君、韩文丽对被告莱州万宝机械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在抵押权以外的部分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2-01 |
发布时间 |
2017-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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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延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3575466645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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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烟台莱州市柞村镇北马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