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阳金冠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镇民初字第00914号 |
案号 |
(2016)豫1324执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限被告南阳金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平恩借款1045000元及利息(其中545000元借款利息按原、被告双方约定的日万分之三的利率,自2014年8月24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500000元借款利息按原、被告双方约定的日万分之三的利率,自2015年5月4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18 |
发布时间 |
2016-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克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247616794258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阳市镇平产业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