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定州市嘉盛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6********60XC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82民初3016号
案号
(2018)冀0682执12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定州市嘉盛恒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偿还原告杜振全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其利息(其中包括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前期的利息85000元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清偿完毕时止按年利率1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75元,由定州市嘉盛恒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11-20
发布时间
2019-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海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8257133360XC
登记机关
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定州市清风南街(嘉美商务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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