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森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鸡冠商初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鸡冠法执字第010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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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黑龙江森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晓波、孙成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孙春波借款240万元;案件受理费271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2120元,原告承担1297元,被告承担30193元,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在给付上款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4-10-14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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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晓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565167676G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红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