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鸡东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3********8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鸡东民初字第524号 |
案号 |
(2022)黑0321执恢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鸡东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葛振玲、葛佳鑫、陈绍华给付原告安宏伟、吴枝叶100万元的70%即7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二、被告鸡东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葛振玲、葛佳鑫、陈绍华给付原告安宏伟、吴枝叶三套房屋货币补偿649875元的70%即45491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三、驳回原告安宏伟、吴枝叶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振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215742408048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政府对面(东风街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