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洪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121********164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盘盛证执字第7号
案号
(2020)辽1104执1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盘锦市兴盛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执行人:姜雨、翟爽、叶洪亮、姜洪英、张磊、吴月娇、于志男。二、执行标的为: 逾期贷款本金人民币玖万元整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执行证书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及其他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洼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20)辽1104执125号
立案日期
2020-01-13
执行法院
大洼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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