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市吉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4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792民初735号 |
案号 |
(2017)川0792执3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市吉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所欠原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6364545.50元并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被告成都市吉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代付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银行承兑汇票差额款271662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2716620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如未在本判决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则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第三人雅安雅和汽车销售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金杯汽车六辆(金典009:LSYEKS2S6EH23515;大力神:LSYEKS2M1EH123665;牛仔:LSYCKD3EXDH100684、LSYCKD3DXDH1001146、LSYCKD3D2EH111378、LSYCKD3D9EH111376); 四、驳回原告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03-28 |
发布时间 |
2017-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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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友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71号(武侯新城管委会内) |